本报通讯员 李玉叶
今年以来,银川市中级法院充分发挥和延伸行政审判职能,持续加强多元化解和诉源治理,通过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开启行政审判新征程,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民评官”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该出庭负责人应诉准备充分、庭审礼仪规范、发表意见中肯。”11月14日至22日,银川中院行政庭陆续邀请银川市辖区政府及市司法局、城管局、公安局、人社局等50余家行政执法单位、180多名行政执法人员,分批次选择征地拆迁补偿、行政赔偿、工伤认定及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问题突出的案件开展庭审观摩,并参与现场评价。
11月22日,该院开庭审理的某砖厂诉某政府行政赔偿一案时,某政府出庭负责人分别就行政执法的政策背景、赔偿决定的法律依据、纠纷解决的协商方式等方面发表了意见。经现场观摩的执法人员及审判人员综合评判,最后获得优秀等次。
银川中院主动延伸行政审判触角,探索建立行政机关出庭负责人应诉现场评价机制并出台实施办法等配套措施,开启“官评官”“民评官”新模式。行政机关出庭负责人应诉现场评价机制,是司法为民、司法公开、司法监督的有益探索,真正让行政机关的“关键少数”成为法治建设的“关键力量”,让被动应诉的“任务出庭”成为普法宣传的“责任出庭”。通过“官评官”“民评官”新型评价机制,倒逼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应诉又止诉、出庭出声又出彩,切实推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以个案正义助推社会公平,让行政审判架起“官民和谐”的桥梁。
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主动把握、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聚焦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及时减少和预防行政争议发生,确保行政管理秩序依法高效运行。依法审理涉农、涉疫等行政案件;妥善审理涉政府招商引资、特许经营等行政案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企业合法权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妥善化解涉新型城镇化、民生工程等领域矛盾纠纷。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通过加强行政审判引导、鼓励新业态新模式健康有序发展,积极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为银川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助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加大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力度,着力打造“网络法官+调解员+网格员”联动解纷机制,加快行政争议调处工作机制建设,依法妥善化解各类涉群体性案件。印发《关于提高全市行政应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成效的相关意见和建议》等文件,进一步推进行政应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走深走实。
今年以来,银川中院共向六家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委派案件126件,化解8件,化解成功率为6.3%。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与银川市律师协会签署建立律师参与行政案件协调化解和涉诉信访案件化解机制备忘录,建立律师名库49人。邀请自治区司法厅等27家行政机关及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召开府院联席工作会议,进一步加强府院联动机制建设。法官主动为各行政机关培训授课,以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为基准点,以协助共赢、法治银川建设为落脚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监督支持法治政府建设
行政审判是法治政府建设的“稳压阀”“体温计”“晴雨表”。银川中院通过审理具体案件,严格履行监督依法行政的法定职责,实现对行政权力规矩的常态化监督、行政权限的实时化纠正。坚持严格公正司法,树立正确行政审判理念,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依法判决撤销或确认违法,对行政机关法定义务不作为的依法判决限期履行或给付到位,确保行政审判到位不越位。抓住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少数”,大力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
今年1月至10月,全市法院行政案件开庭440件,负责人出庭393件,出庭率89.32%。首创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现场评价机制,让“告官能见官”“出庭出声又出彩”成为常态。通过“审理一件、规范一片”,明确权力范围清单,落实责任清单,确保行政机关明规矩、知行止,规范行政权力,推动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主动延伸行政审判职能
坚持推动县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建设,针对性制发司法建议,结合审理过程中发现的瑕疵行政行为,为行政机关“把脉问诊”。将“诉前-诉中-诉后”全链条解纷作为行政审判重要工作任务推动落实,从源头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建立府院联席机制,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共性问题,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府院合力”。
今年以来,组织邀请自治区政府、科技厅,银川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委等50余家单位、300余名工作人员,累计开展庭审观摩10余次,推动行政庭审旁听常态化。倒逼行政机关主动解决执法程序的难点、疏通监督管理的堵点、根治行政执法的痛点,定期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引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