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4-0020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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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王磊、齐青龙、王霞丽、吴婷、张辉:

本院受理原告陈海燕与你们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宁0106民初73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雷鸣、张秀玲:

本院受理原告拉普斯置业有限公司被告雷鸣、张秀玲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15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吴建军、朱燕青、马进财、魏聪利:

本院受理原告林明、魏聪唤被告吴建军、朱燕青、马进财、魏聪利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15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马龚、马自祥、张恩齐:

本院受理原告韩川雨与被告马龚、马自祥、张恩齐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宁0106民初12782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卜春芳、魏克雄、宁夏众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诉被告卜春芳、魏克雄、宁夏众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15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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