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陈世伟 通讯员 何柳) 12月6日12时许,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交警二大队民警巡逻至京藏高速公路1142公里处时发现,一辆大型半挂车停在应急车道,驾驶员在车旁不知所措。民警见状立即将车停好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上前了解情况。
经询问得知,驾驶员驾车行驶至该路段时,车辆突发故障无法前行。驾驶员始终无法排除故障,焦急得不知该怎么办。了解情况后,民警用反光锥桶设置安全警戒区域,并安排警力警戒。然后,协助驾驶员联系高速公路救援单位,配合救援人员用大型拖车将该车辆拖移出高速公路,消除了道路安全隐患。临行前,该驾驶员向民警连声道谢。
交警提示: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或出现故障时,驾驶员应当立即开启危险警示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如果难以移动,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设置警示标志。驾乘人员不要在车内或车辆附近逗留,应退到护栏以外等安全地带,并且迅速报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