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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通区检察院

“三个坚持”促进刑事执行检察高质量发展

本报通讯员 周学平 李建龙

今年以来,吴忠市利通区检察院认真落实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工作要求,秉持法治思维,强化机制建设,精准发力监督,把有效提高本地区社区矫正工作质效的责任担当,切实贯穿到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实践中,能动发挥刑事执行检察职能,以“新办法”解决“旧问题”,不断提升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质量和效果。

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研找症结

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该院及时对辖区38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核查建档,依法能动履职,自觉融入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及时消除潜在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今年6月至7月,该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干警走访利通区法院、公安分局、司法局时发现,由于没有统一的评估标准和完善的调查评估程序规定,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存在评估标准、程序、意见不统一等问题。利通区司法局自2020年以来,共接收各委托机关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案件684件,大量人力投入到调查评估工作中,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区矫正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针对上述问题,利通区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先后多次召开工作协调会、推进会,规范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工作,推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能动履职,团结协作建机制

该院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组织利通区法院、公安分局、司法局召开座谈会,共商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工作,并就创新工作机制、建立统一标准达成一致意见。将利通区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度措施的实质内容及完成进度等情况及时请示汇报,不断完善和改进,确保会签文件的完成质量和实际效果。围绕利通区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痛点,积极开展理论调研和创新,结合实际,牵头起草了《吴忠市利通区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经与利通区委政法委、人民法院、公安分局及司法局多次沟通协调,于9月底完成会签,11月1日正式印发。

坚持真抓实干,主动监督提质效

延伸监督触角。坚持有的放矢、认真履职,切实转变“坐等办案”的传统模式,增强监督主动性,通过参加调查评估案件评审会等形式,充分发挥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职能,督促全力做好利通区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今年以来,审查监督调查评估共175人。

各方协调联动。《吴忠市利通区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实施办法(试行)》中进一步明确各单位职责分工,对各单位权限职能及工作衔接进行了完善,使社区矫正工作与审判工作的衔接更加紧密、规范,与公安工作的配合更加及时、高效,有助于社区矫正对象入矫后自觉主动服从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避免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及重新犯罪的发生。

注重工作实效。《吴忠市利通区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实施办法(试行)》有效缩减了不必要的调查评估委托,各会签单位调查评估工作量减少了30%以上,尤其是对于危险驾驶和交通肇事等过失类犯罪,法院不再以调查评估结果作为必要判决依据,及时适用速裁或简易程序快速审结,既节省调查评估资源,又提升了司法办案效率,在保证刑事审判公平公正的同时,确保了调查评估工作的客观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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