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建兴 通讯员 李海明) 12月7日,记者从大武口区检察院获悉,2021年以来,该院共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50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54件,与行政机关磋商96件,行政机关按期完成整改147件,正在整改3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1件案例入选最高检“千案展示”案例库,8件案例被自治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案例专刊采编。
大武口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李海明告诉记者,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向国家缴纳的资金,对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和共享社会物质文化发展成果具有重要作用。今年3月,大武口区检察院在开展“国财国土”领域公益诉讼保护专项监督过程中发现,辖区部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情况下,也未及时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该案中,因职能部门各自所负职责不同、追缴工作开展不及时,导致用人单位长期未缴纳残保金的情况持续存在,国家利益受到损害。为解决上述问题,该院积极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对残保金征管职能部门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召开案件诉前磋商会。会后,税务、财政、残联等部门通力合作,联合对欠缴残保金的单位进行催缴,检察机关适时跟进监督,做好欠缴单位的督促缴费和释法说理工作。截至5月底,大武口辖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已申报缴纳2020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385.4万元,辖区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缴纳残保金的意识显著提高,残保金征收管理秩序明显规范。该案被自治区检察院在全区推广。
近年来,该院先后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围绕人民群众切身需要,聚焦法定重点领域啃硬骨头、打持久战,同时,积极稳妥进行新领域探索,办案规模稳步增长,办案力度持续加大,着力提升办案质效,彰显了公益诉讼检察独特的制度效能与蓬勃的发展活力。办案中,创新形成了“双赢多赢共赢”“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持续跟进监督”等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理念,积极有力促进行政机关发挥主动纠错机制作用,以“磋商+听证+检察建议”等非诉方式督促协同行政机关开展前端诉源治理,推动绝大多数案件在诉前环节得以解决。同时,其他新领域监督探索日趋成熟,也使得案件数量不断增长,推动公益诉讼检察走向更广阔空间、发挥更大作用,全面体现了大武口区检察院以公益诉讼个案“小切口”入手,服务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保障民生民利、将公益诉讼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的强大效能,切实解决了一大批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也是该院积极投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生动实践,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彰显了检察担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