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杨秀丽
选准选好群众关心关注的难点难题,办实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法治的分量和成色。12月13日,记者从全区“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3年来,10余万群众参与“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评选,各领域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关注度达15万次。
开展大宣讲
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
全区法学法律界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统一、讲政治与讲学术统一,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忠实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坚定捍卫者、模范践行者。
建立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课题组工作平台,推出72项研究成果。编印近60万字的学习丛书,开设专栏刊发创新理论成果60余篇,切实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原创性贡献和法治宁夏建设实践的研究和阐释。组建42人的师资库,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辅导讲座210场(次),受众达2万多人(次)。推动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的重大议题,协助落实党委(党组)会前学法制度,实现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覆盖;组织举办论坛等,在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五心”学院设置课程,实现全区政法部门全覆盖;统筹指导区内各高校开展教学工作,协助讲好“开学第一讲”,评选出11门精品课,实现区内高校法学课程体系全覆盖。创设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全面推行司法所长担任基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模式。深化“法学研究下基层”活动,引领专家学者走出课堂机关,让“高大上”的法学理论研究更接地气。
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守护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我区2020年启动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工作以来,全区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在药品监管领域守护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在生产经营环节,加强执法检查和风险排查,督促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建立主体责任、风险隐患“两个清单”,对照清单抓落实、抓整改、抓防范。在从业人员素质提升方面,重点实施“两个培训”,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质量负责人3类关键人员每年培训一次,要求企业对所有员工每年培训一次。对上市后进入使用环节,主要加强不良反应/事件的监测,根据风险信号督促企业再研究、再评价、再创新。建成宁夏药品智慧监管平台和化学药品、地产中药饮片信息化追溯系统,基本形成全流程、全链条、全覆盖的信息化监管闭环,努力让监管跑在风险前面。
针对零售药店存在的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等问题,开发“阳光药店”信息系统,将全区92.3%的零售药店建成“阳光药店”,实施全天候在线监管。针对农村和城乡接合部、防疫、儿童老年人用药、集采药械、网络销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网络违法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行“网上办”“掌上办”和“一网通办”,制定权责清单等贯通执法监管全过程的一系列制度办法。依托政务新媒体等科普宣传载体,广泛开展活动,加强普法科普宣传。
深耕智慧普法
“互联网+”模式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自治区司法厅以互联网思维深耕智慧普法,深入推进“互联网+普法”工作模式,通过“四个聚焦”提高普法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聚焦思想引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列入“八五”普法规划,通过“线上+线下”方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组织各类报告会、讲座等活动1700余场次。全区4万多名国家工作人员参与线上学习。举办网上有奖征文等活动150余场次,各类网上竞答活动吸引100余万人次参与,《宁夏法治报》等各类媒体刊发相关稿件1400余篇。
聚焦重点人群。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明确“1+3+X”学法内容清单,今年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全区首次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法律网络考试,参考人数近18万。开展“互联网+教育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全区60余万名学生参加全国青少年普法网法律知识学习。组织开展“百场普法进工地”,打造妇女维权小程序等,将法治宣传教育覆盖至妇女、老年人、农民工等社会群体。
聚焦法治实践。推动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推动互动式、场景式传播,开展“网络普法 与法同行”法律知识网络竞答活动,推动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落地见效。通过大数据推动社会治理网络化、智能化,切实发挥基层综治中心作用,将服务延伸到群众家门口。(下转02版)
(上接01版)
聚焦效果导向。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上线宁夏法治VR云展厅宪法广场,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场景式传播转变。打造法治融媒体中心,构建新媒体普法矩阵群。围绕宪法、民法典等开展文艺节目线上云展演,打造具有浓郁宁夏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
释放环评审批政策红利
为重大产业等落户宁夏提供优质服务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充分发挥环评审批保障经济发展服务支撑作用,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重要抓手,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保持经济平稳运行。
按照依法依规、协同精准、高效便民的原则出台规定,综合考量基层环评审批部门承接能力,使建设项目环评分级审批规定更加便于实际操作,更好地发挥环评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作用。对所有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实行在线平台“一网通办”,实现不见面审批,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建立并动态更新国家层面、自治区层面和利用外资层面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三本台账”。向生态环境部争取自治区重大项目和国家级园区规划环评的审批权,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对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围绕项目需求抢时间、抓进度,前移关口、延伸服务,前置梳理项目难点,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
全力做好“保煤保供”工作,积极协调生态环境部审查宁夏矿产资源“十四五”规划环评、宁东煤田积家井矿区总体规划(修编)环评,审批新乔煤矿和惠安煤矿项目环评等,全力推动自治区“保煤保供”政策取得实际成效。
探索建立信用修复机制
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激发主体活力
今年以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健全信用修复机制,针对市场内主体信用修复程序不完备等问题,及时研究制定《规程》,明确多项信用修复措施,形成“信用监管+联合惩戒+信用修复”闭环机制和放管结合、进退有序的信用监管新格局。全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严格落实规定,依法依规将1.17万户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05户市场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公示1502条行政处罚信息。以上失信市场主体不仅在工程招投标等方面受到惩戒或影响,还因为存在失信行为被列入信用风险高的C、D类企业,在执法部门“双随机”监管中被多频次抽查,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作用更加凸显。
出台贯彻落实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政策15条措施,将健全信用修复机制列为重要内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增加线上修复功能,开启“线下+线上”双向受理模式,实现“即时受理+立即办理”,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对当事人开展政策和法律辅导,提醒信用修复时限,及时规避法律及政策风险。利用“两微一端一网站”发布信用修复工作指南、防范以修复为名实施诈骗提示书,公开信用修复咨询电话,加强信用修复政策宣传和解读,提醒告知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开展信息修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