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陈世伟 通讯员 梁世成) 驾车在高速公路行驶途中发生爆胎,母亲竟带着儿子蹲在行车道上换轮胎,幸好交警及时制止,消除了安全隐患。
12月16日,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交警六大队民警在巡逻至青银高速公路由西向东方向1508公里处时,发现一辆故障车停靠在应急车道,开启了危险警示灯,在车辆后方约2米处放着三角牌,有两人在左后轮位置忙碌着准备更换备胎。民警注意到,两人所站的位置位于车辆左侧行车道,一旦有其他车辆未及时避让,后果不堪设想。民警立即靠边停车,及时指引两人离开故障车,站在高速护栏外。因不具备安全换胎条件,民警在该车后方150米处重新摆放了三角警示牌,并帮母子二人联系了高速公路救援。
经了解,该女子带着儿子驾车行至该处发生爆胎,因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不知道可以报警求助,便让儿子帮助自己更换备胎,全然没考虑该行为将二人置于危险之中。救援拖车免费将故障车拖至收费站后,民警帮忙更换好了轮胎,依法给予该女子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警提示:车辆驶入高速公路前,一定要仔细检查车况,如果行驶中发生爆胎等故障时,应将车停靠在应急车道,开启危险警示灯,并在车辆后方150米处设置警示标志,车内人员应转移到高速护栏外的安全区域,拨打报警电话等待救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