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海娟) 近日,彭阳县法院法官引用“六尺巷”典故,巧妙化解一起相邻权纠纷。
村民白某与哈某系邻居。今年春季,双方因共同通行多年的一条道路发生争议,白某便将哈某起诉至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积极与哈某取得联系了解具体情况,但哈某情绪激动,言辞激烈。为查清案件事实,彻底解决邻里矛盾,承办法官来到现场进行勘查,并走访当地群众。经走访勘查得知,白某和哈某两家之间有一条共用通道,哈某扩建院墙占用了共用通道约五公分宽的位置,白某不同意并阻挡哈某修建院落,双方都不肯让步,因此闹得不可开交。加之双方早年已有积怨,调解难度可想而知。
承办法官立即转换调解思路,联合村委会和双方亲属共同劝导他们,耐心为他们分析利弊。在双方情绪缓和后,承办法官引用“六尺巷”典故,从情理角度讲述“让他三尺又何妨”的道理,并通过“远亲不如近邻,近邻不如对门”这句俗语让双方明白和谐邻里关系的重要性,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相互包容理解。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白某与哈某最终握手言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