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冯亚丽) 苏某与陈某均已年近九十,二人于2000年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近日,苏某以双方感情不和向大武口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因双方年龄较大,行动不便,承办法官于12月12日下午来到老人家中,经与双方沟通,得知苏某没有经济来源,陈某退休工资6000余元,但每月仅给苏某400元生活费,家里生活还由苏某操持,双方因此经常争吵,直至苏某提起离婚诉讼。了解上述情形后,承办法官围绕双方年龄、身体状况、日常起居、各自子女情况等进行交流沟通,又结合多起类似案例从情、理、法等多角度引导双方互相理解,最终陈某表示认识到了苏某多年来的辛劳和付出,今后每月给苏某生活费3000元,双方自愿和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