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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彭阳县检察院由坐等困难群众上门求助向积极主动服务群众转变,改“坐诊”为“出诊”,延伸服务触角,分别与县乡村振兴局、妇联等共同开展专项救助活动,努力做到“应救即救”。同时,优化上下级检察院联合救助、服务乡村振兴工作平台等机制,进一步巩固提升检察机关“一盘棋”“一体化”推进司法救助格局,争取区、市、县党委政法委和财政等政府部门的支持,推动建立司法救助资金快速审批拨付工作机制,强化救助资金保障,努力做到凡是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均及时提供救助。3年来,彭阳县检察院向上级部门争取到司法救助专项资金55万元,解决了47名救助对象的燃眉之急,自筹资金2万元,及时发放到2名刑事案件被害人手中。
“我们还建立了司法救助案件台账,定期深入被救助人家中探望和慰问,跟踪司法救助资金的使用情况。通过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关爱帮扶’工作机制,重点突出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了解其生活学习现状,让他们感受到司法温暖,尽快帮助被害人走出阴影,回归正常生活。”彭阳县检察院负责人告诉记者,“检察机关主动开展司法救助,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就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生动写照,体现了检察机关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政治担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