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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区检察院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

为移民致富提升示范区建设提供优质检察产品

本报通讯员 杨兰

2022年以来,红寺堡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为红寺堡区创建全国易地搬迁移民致富提升示范区作出新的检察贡献。

坚持党的领导,在服务保障中彰显检察担当

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位,积极投入平安红寺堡建设。突出惩治涉枪涉爆、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起诉54人。依法办理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群众安全感的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领域突出违法犯罪,起诉36人。深入推进“断卡”“净网”专项行动,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16人,坚决维护网络安靖。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批捕起诉沈某某等12人开设赌场、寻衅滋事、催收非法债务等涉恶团伙犯罪案。坚持深挖彻查,严格落实“一案三查”等要求,推进“破网打伞”“打财断血”,追捕追诉2人,监督侦查机关冻结、扣押、追缴涉案财物500余万元,建议审判机关判处罚金400余万元,坚决铲除黑恶势力,实现长治长效。

全面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主动服务《红寺堡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十四五”规划》,坚持“涉农案件优先办理、涉农工作优先安排”的原则,深化“乡村振兴检察行”活动。与乡村振兴、教育、民政、人社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为6户困难家庭协调解决医疗救助金8万余元、低保5人。邀请专家为32名困境儿童作专场心理辅导并捐赠2万元衣物。重点摸排“三类监测户”,开展司法救助26人,发放救助金31万元。

更加自觉融入反腐败工作大局。落实《关于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意见(试行)》,推动办案程序、证据标准衔接,强化互相配合、互相制约。联合建立《关于职务犯罪案件强制措施执行若干问题的工作机制》,协同纪检监察机关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不断提升反腐败合力。

注重民生福祉,在维稳与维权中展现检察作为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突出惩治重点,起诉故意杀人、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5人,“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6人。认真开展“水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发出检察建议5件,与行政机关磋商解决5件,督促拆除河道内违建水池1座,消除公共场所直饮水设备安全隐患22台。统筹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行动和“保健品行业联合整治”专项行动,针对农村私屠滥宰、虚假宣传问题发出检察建议3件,与行政机关磋商解决3件。加大农村及城乡接合部地区食品生产、销售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督促相关部门销毁未检疫肉类300公斤。

切实办好关涉人心向背的“小案”。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准确规范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160件183人,适用率96.8%,努力化解社会矛盾,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积极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支持起诉检察职能,办理支持农民工起诉讨薪维权案件24件,协助161人追回拖欠工资91万余元。开展困难妇女群体专项司法救助9人,发放救助金7.96万元,创建检察院专业化办案、未保中心综合性保护、共青团联动矫治“三位一体”的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模式。运用线索摸排、分流转介、督导落实、链接社会资源等机制,处理困境儿童救助线索40条、观护帮教27人、强制报告10件、心理疏导37人、亲职教育25人,督促教职员工入职查询4296人;运用未成年人个案救助保护协商机制协调解决户籍、临时监护、转学就业等问题23人。积极联合教育部门制定司法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方案,制作网络学习课件,法治副校长在中小学开展法治宣讲、学生帮教、校园治理工作实现全覆盖。

认真做好信访申诉化解工作。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心用情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用好12309检察服务中心,创新开展“点单式”检察官接访服务,受理来信来访82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均为100%。落实《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申诉信访案件暂行办法》,坚持重大信访案件检察长带头接访、带案下访、包案息访12件,律师参与化解7件,把矛盾化解在首办环节。

做深做实做细诉源治理。针对校园安全、金融监管、快递安全、窨井盖管理等问题,先后向相关部门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6件,推动了相关领域问题治理。结合办案,对辖区近5年的故意伤害、盗窃、危险驾驶等多发易发案件逐一分析形成报告7篇,向各职能部门、乡镇制发预防类检察建议10件。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群众上好法治公开课,开展普法宣传百余场,让法治浸润人心。

秉持客观公正立场,落实“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

努力做优刑事诉讼监督。全面实施“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批捕33人、起诉141人。落实“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检察理念,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受邀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重大案件16件。加强对立案和侦查活动的同步监督,监督立案10件、监督撤案12件。深化“两法衔接”机制,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移送线索11件。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2件,审判活动违法监督4件,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6次。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变更强制措施5人;推进社区矫正监督,纠正脱漏管4人;加大财产刑监督力度,制发检察建议11件,督促追回涉恶财产22.2万元;查办司法工作人员渎职案件1件。

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注重办案质量与办案效果相结合,充分发挥民事检察服务民生的职能作用。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办理民事审判程序、执行监督案46件,发出检察建议43件。协助75名农民工运用支付令方式依法维权,收回欠薪25万元。

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秉持融入式监督理念,切实发挥好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职能作用,既监督行政诉讼,又支持依法行政。全年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3件,对法院行政审判程序提出检察建议12件,行政非诉执行提出检察建议7件,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8件,回复采纳率100%。

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损害问题,全年立案104件,磋商解决48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56件,行政机关全部整改落实。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道路交通安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专项监督,立案5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5件,助力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美丽城镇。积极稳妥办理移民文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军人权益保护等新领域案件21件。积极落实“河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聘请17名行业专家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办案,督促行政机关整治河道垃圾及固体废物8000余吨。

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在改革创新中提升检察效能

进一步强化政治引领。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认真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区委、政法委、人大报告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未成年人检察、三个规定、乡村振兴检察行等工作8次,2项工作得到肯定。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好季度分析研判和风险排查机制,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机关党的建设,通过“主题党日+”形式开展“感党恩跟党走”、专家学者讲课、“检察为民办实事”等系列活动,创建“四星级党组织”和“自治区文明单位”。

进一步激发奋进动力。以落实最高检“质量建设年”为契机,重视研究案件质量评价指标,通过周例会、月调度、季分析、年考核等方式,紧盯“案-件比”、检察建议等质效指标,充分发挥数据分析的“风向标”“指挥棒”作用。科学设置检察官业绩考评标准,对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办案效果进行量化计分,推动案件质量稳步提升,公益诉讼立案数、捕后不诉率、认罪认罚适用率、财产刑监督等12项指标全市排名第一。与北方民族大学法学院建立检察理论研究合作关系,举办第二届“陕甘宁蒙”省域检察论坛,12篇检察调研文章在区级、国家级刊物发表,检校合作取得新发展。

进一步纯洁检察队伍。坚决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政治责任,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全面落实最高检第五巡察组反馈巡察整改意见,制定整改落实措施36条。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开展“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和不当收益及违规借转贷或高额放贷”“禁酒令”专项作风整治,全年发出检查通报19期,责令检查6人。

接受监督保公正,在检察权规范运行上有新格局

全面梳理落实人大代表审议报告和代表委员视察、座谈时提出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行业和群众代表24人担任听证员和特约监督员,对39件重大争议或影响较大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化解率100%,邀请参与“检察开放日”、检察建议公开送达等活动20余场100余人次。拓宽公开渠道,公开法律文书37份、案件程序性信息274条、重要案件信息18条,接待律师阅卷55次;两微一端发布各类信息1059条。

2022年,红寺堡区检察院始终秉承检察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因势而进、开拓奋进、与时俱进,检察工作实现“稳进、落实、提升”。该院将以人民为中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突出“夯基固本、创新精进”,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红寺堡区创建全国易地搬迁移民致富提升示范区建设提供更优更实的检察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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