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蕴秀
第一次见到买某时,中宁县法院石空法庭庭长李玮的心里很不是滋味,“将近50岁的大男人,拄着拐杖,一脸的茫然无助”。1月5日,李玮向记者讲述了当时的情景。
买某是中宁县太阳梁乡人,2022年5月到当地一温棚围栏工程打工,上班第一天就从脚手架上摔了下来,造成左脚骨粉碎性骨折,承包企业垫付住院期间医疗费后,认为其与买某没有直接劳动合同关系,拒绝承担后续误工费、护理费等其他费用,分包商表示工程款还未结算,没钱支付。随后,买某向太阳梁乡政府反映情况、请求帮助。
“李法官,你方便过来一趟吗?我们这有个劳务上访。”2022年6月,李玮接到太阳梁乡乡长的电话,邀请其介入纠纷处理。李玮赶到现场发现买某情绪激动,脚上的钢板、石膏还没有拆除,便帮他梳理清楚法律关系,劝他先不要着急、安心养病,等治疗完全结束后再确定具体赔偿金额,又协调太阳梁乡每月提供1000元生活费,帮买某解决燃眉之急。
3个月后,买某的治疗结束,赔偿费依然没有着落。李玮联系当地法援中心律师为买某提供法律援助,避免他来回奔波。同时联合太阳梁乡政府与承包企业、分包商多次沟通,向双方讲明相关法律规定和赔偿标准,分析利害关系。最终,买某得到了应有的赔偿。
人民法庭是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也是司法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推进乡村振兴的最前沿。近年来,中宁县法院创新发展“枫桥经验”,以各基层法庭为支点,将司法触角延伸到镇街、村社等社会治理最末端,把调解指导、纠纷化解、普法宣传等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充分发挥基层法庭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桥头堡”作用。
该院积极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快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的指导意见,主动融入基层解纷网络建设,加强与基层政法单位、自治组织、调解组织的对接,建立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与乡镇综治中心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联动机制,推动地方在乡村、社区普遍设立调解工作室,构建“一村一室”“一区一室”多元调解平台,由基层法庭定期组织法官指导、参与调解。目前已有34个调解组织、48名调解员入驻调解平台,成功委派化解矛盾纠纷107件。创建“法庭+乡镇网格管理员”微信群、“法庭+乡镇(村)调解组织”微信群,安排专人向各调委会提供视频法律指导、培训、咨询,深挖基层调解组织潜能,群众有纠纷可就近在村级调委会或社区调委会进行调解,做到“就地发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矛盾纠纷”,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2000年,中宁县恩和镇朱台村村民李某老两口因身体原因,无法耕种承包地,经村委会同意,将位于沙咀子的2块面积2.91亩的承包地交由胡某代种。后李某因儿子无固定工作和稳定经济收入,希望胡某返还代种土地,胡某认为土地是村委会划分的,非代为耕种的原告土地,双方因此发生争执,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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