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自治区司法厅从全区各级行政复议机构报送的2020年至2022年期间已生效行政复议决定案例中,评选出10起行政复议典型案例,中宁县一行政复议案例被评选为典型案例。
某公司3名绿化人员违反操作规定,未采取任何保护措施,未持有限空间特种作业证上岗,在井室关停阀门作业中,发生不明气体中毒伤亡。该公司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也未制定应急预案。某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21万元行政处罚决定。该公司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认为,该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引用依据正确。但在作出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前,未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违反法定程序。复议机关遂决定撤销某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