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宁0205民初63号
刘建华:
本院受理原告马维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偿还欠原告的借款本金19000元;2.判令被告按支付宝借呗日利率万分之五支付利息直至借款还清之日至;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文书上网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与举证期为送达期届满之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
董毅:
本院受理原告白志敏与被告董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廉政监督卡、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民事裁定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余新龙:
本院受理原告李小强与被告余新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2)宁0381民初270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余新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李小强借款3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余新龙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铜峡市人民法院
(2022)宁0104民初18636号
宁夏虹桥怡康妇产医院(有限公司)、张小华:
原告刘春兰与被告张海洋、介琳、宁夏虹桥怡康妇产医院(有限公司)、张小华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原告刘春兰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停止对位于银川市金凤区上元名筑2号楼2单元13层1301室的执行,并解除查封;2.确认上述房屋系原告所有;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们下落不明,本院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2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西三楼三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答辩和举证的,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本案将依法缺席审理。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谭惠珍: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兴庆支行与被告谭惠珍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作出(2022)宁0104民初16554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谭惠珍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兴庆支行信用卡透支本金29313.05元,支付利息、违约金7711.04元,并按照年利率14.8%支付该透支本金自2022年2月14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止的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宁0104民初165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702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