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宁01民终4913号
宁夏斯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魏伟、金齐:
本院受理上诉人宁夏隆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马格新、宁夏斯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魏伟、金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宁01民终49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西区311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华宸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宸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庄建华诉宁夏众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宁01民终5825号
聂至立:
本院受理上诉人颜岩、李梓豪与被上诉人宋朝红、原审被告聂至立、聂明远、邓斐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宁01民终5825号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西区二楼204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马奋虎:
本院受理原告马小花与被告马奋虎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宁0522民初207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准予原告马小花与被告马奋虎离婚;婚生长子马倩楠由被告马奋虎抚养,长女马婉婷及次子马浩楠由原告马小花抚养,抚养费由原、被告各自负担;案件受理费200元,由原、被告各负担100元。】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综合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海原县人民法院
海原县隆翔农林专业合作社:
本院受理原告海原县自然资源局诉被告海原县隆翔农林专业合作社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合作社公告送达本院(2022)宁0522民初216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海原县隆翔农林专业合作社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返还海原县自然资源局借款20万元。案件受理费4300元、公告费600元,均由海原县隆翔农林专业合作社负担。】限你合作社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综合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海原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