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智渊饰家装饰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马小珍、杨兴鹏与你公司“赔偿金”劳动争议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将仲裁裁决书(贺劳人仲字〔2022〕第271、272号)送达给你公司,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请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委进行签收,逾期不签收即视为送达。你公司如对本裁决不服,可以自视为送达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贺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