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永人社监令字【2023】第13号)
许克俊(身份证号:642226197103162211):
由于你存在拖欠农民工杜炜工资24800元的违法行为,本局于2023年1月18日向你下发《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永人社监令字【2023】第13号),因无法联系到你本人,现采取公告送达方式送达,请你自收到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下列义务:1.足额支付农民工杜炜工资248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陈述和申辩期限均为公告期满15日内向永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联系电话:0951-8019672
永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