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首席记者 马哲
2022年以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联合公安、法院、检察、商务、卫健、海关、税务、网信、药监等部门开展了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查办了一批医疗美容领域违法案件。日前,该厅通报8起涉及医美领域非法行医、违规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发布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的医美行业典型案例。
李某医疗事故案
李某为中卫市沙坡头区一医疗美容门诊部助理医师,于2021年10月5日在银川市金凤区某医美诊所为患者梁某某进行“抽脂手术”。2021年10月8日,梁某某感觉不适,当日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2022年1月14日,经银川市医学会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该病例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2022年1月16日,经宁夏法庭科学司法鉴定中心对被害人梁某某死因鉴定,被鉴定人梁某某符合“抽脂手术”后,继发左大腿坏死性筋膜炎,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金凤区检察院以医疗事故罪对李某依法提起公诉。2022年12月,金凤区法院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10个月,赔偿被告人亲属50万元。
鑫丝艺美发工作室
违法从事医疗美容案
彭阳县鑫丝艺美发工作室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技术人员未取得《执业医师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展眼部下睑部矫正术医疗美容活动。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彭阳县卫生健康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立即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并处罚款51000元的行政处罚。(下转0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