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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区法院

院领导带头巡回办案

本报讯 (通讯员 杨晓红) “感谢法官来我家里开庭,这是真正为老百姓办实事……”近日,红寺堡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申请变更监护人的特别程序案件,申请人一家对法官表示衷心感谢。

该案被申请人马某俊系申请人马某的父亲。2016年,马某俊之女及女婿均因刑事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留下7岁的女儿无人照料,马某俊肩负起抚养外孙女的责任。2017年,马某俊所在村的村委会经研究决定指定马某俊为小女孩的监护人。现马某俊年事已高,抚养孩子能力不足,小女孩由马某俊之子马某实际抚养,故马某申请变更监护人。

受理案件后,红寺堡区法院副院长徐万学考虑到马某俊年事已高,不宜来回奔波,为了减轻当事人诉累,决定上门开庭。开庭当天,法官和老人以“坐炕头、拉家常”的方式进行沟通,充分了解当事人基本情况,并在开庭结束后耐心为当事人答疑解惑。

将法庭开到老百姓家里,有利于增强老百姓法律意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近年来,红寺堡法院积极回应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不断完善巡回审判制度,延伸司法服务触角,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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