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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泾镇法庭“三全”调解处理家事纠纷

本报讯 (通讯员 李秀明)“法官,我要求和禹某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我……”“我同意离婚,孩子必须由我抚养……”近日,银川市西夏区法院兴泾镇法庭组织调解李某和禹某离婚案件时,夫妻双方对离婚均无异议,但对于孩子抚养权问题却争执不下。

针对这种情况,办案法官经过分析认为,夫妻双方均深爱子女,这是促使夫妻和好、家庭稳定的关键所在,故法官一方面劝导双方要尽父母责任,慎重考虑离婚,另一方面表示理解双方疼爱孩子的心情,要理性协商,切不可因双方矛盾给孩子带来心理上的伤害和阴影。

经过法官耐心劝说,最终李某和禹某冷静下来,表示应该听听孩子的意见。经法官询问,2个孩子均表示随父亲一起生活,且兄妹不想分开。法官看到双方对孩子的不舍之情,便劝告双方要彼此珍惜、包容,尽父母之责,给孩子一个完整温馨的家。经过面对面、背靠背沟通、调解,最终,李某申请撤回离婚起诉。

近年来,兴泾镇法庭针对辖区家事纠纷具体特点,坚持采取全程调解、全心调解、全力调解“三全调解”法妥善审慎处理家事纠纷,有效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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