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吕某某离职后未归还钥匙,趁晚上店铺关门之机,用钥匙打开店门偷走店内物品。近日,经永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吕某某因犯盗窃罪被永宁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吕某某曾在永宁县望远镇某牛羊肉批发商店工作,后吕某某离职,离职时未交还店铺钥匙。2022年9月18日20时许,吕某某用其留存的店铺钥匙打开该牛羊肉批发商店大门,将“老东家”屠宰好的4只羊盗走。次日,店主发现羊肉被盗随即报警。经评估,被盗羊肉价值为2940元。
案发后,被告人吕某某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