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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夏法院“春曦行动”护民生
2月17日,西夏区法院开展涉民生“春曦执行”专项执行活动,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活动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19名被执行人进行传唤,对6名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通过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执行完毕案件9件,达成和解5件,执行到位80.16万元。
原告银某与被告海某达成调解协议后未按照协议履行,银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西夏区法院第一时间通过“总对总”系统查询海某的财产信息,发现其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人员多次前往海某家中查找,均未见到其本人。
当日,申请执行人向执行干警提供线索,并在被执行人经常活动的地方蹲守,发现了其行踪。执行干警运用法理、情理引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被执行人当场支付1.23万元,案件圆满解决。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既要彰显司法权威,又要坚守善意执行理念,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拒绝配合、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执行干警果断采取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严厉制裁恶意规避执行行为的被执行人。
贺兰法院高效精准执行
2月17日,贺兰县法院集中执行活动中,马刚团队查找被执行人10人,带回5人,执行完毕案件3件,达成和解2件,执行到位标的5万余元。
在张某与李某货款纠纷中,张某欠李某饲料款6000元一直未履行。当日,执行干警将张某带到法院后,张某表示因为疫情一直没有收入,现在情况刚刚好转,愿意还钱,希望李某作出一点让步。经法官耐心细致的沟通,李某表示理解,放弃了1000元,张某凑够了5000元一次性履行完毕。
申请执行人马某与被执行人刘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贺兰县法院拍卖了刘某名下车辆,但刘某逃避履行。后该院根据线索向被执行人送达拘留决定书,并告知其2月17日到法院接受司法拘留。被执行人接到司法拘留决定书后,主动找到申请执行人履行款项5万元,该案达成和解。
灵武法院打响新春集中执行“第一枪”
2月17日6时20分,灵武市法院开展清晨集中执行行动,打响新春集中执行“第一枪”。
高某雇保某为其铺贴墙砖,欠付保某2600元工资。保某起诉后,经灵武市法院判决,高某仍未履行支付义务,保某申请强制执行。
当日,高某一看到执行干警就慌了神。在法官的释法说理下,高某仍不为所动,并称法院对其所有账户进行了冻结,他的生活受到了影响,不愿还钱。
“你不履行义务,将可能面临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面对执行干警的劝解,高某当即联系亲属,将2600元工资支付给保某。
“法官,你不知道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是什么水平,你们采取强制措施吧,物业费我是一定不会给的。”当日早上,灵武市法院执行局调解室传来声音。
原来,业主杨某一直未向物业公司支付拖欠的物业费1500元,物业公司多次索要无果,将杨某起诉至灵武市法院。法院判决生效后,杨某以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不合格为由,拒绝履行物业费,物业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联系杨某,但杨某仍不愿支付物业费。2月17日一早,执行干警将杨某和物业公司负责人约至法院。经过近2个小时的释法说理,杨某和物业公司互相认错,物业公司表示以后会提供更好的服务,杨某当场缴纳物业费。
当日,灵武市法院共查找传唤被执行人22人,执结案件20件,执行到位18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