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宁0122民初760号
宁夏正阳伟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撒升高:
本院受理原告徐高峰诉被告宁夏正阳伟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撒升高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的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二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人民币37298.24元;2.请求判令二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暂计人民币773.15元(以37298.24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计算,自2022年5月19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现暂计至2022年9月30日);(上述第1、2项诉求暂合计为人民币38071.39元);3.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2023)宁0122民初760号民事裁定书、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申诉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德胜工业园区人民法庭一号法庭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进行审理,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
贺兰县人民法院
靳银才:
本院受理的原告罗培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所欠借款10000元,利息自起诉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算至清偿时止;2.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因你下落不明,本院无法向你直接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申诉告知书、(2023)宁0122民初980号民事裁定书,故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二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贺兰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