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秀丽) 2月21日,自治区司法厅印发《全区“塞上枫桥”调解品牌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实施全区“塞上枫桥”调解品牌提升行动,力争一般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率达到100%,着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深化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拓展延伸行业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围绕矛盾纠纷多发行业专业重点领域,依法设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加强派驻有关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探索建立适应不同纠纷特点的联合调解室。打造特色人民调解组织品牌,积极培育“社会知名度高、调解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广大群众认可”的人民调解室。
推进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严格专职人民调解员选聘条件,选聘的专职人民调解员要政治素质过硬,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具有相关行业、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发展壮大信息员和志愿者队伍,每栋楼院发展一名纠纷信息员,农村每队设立一名调解员,及时排查发现矛盾纠纷隐患。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全面提升调解员队伍综合素质、理论水平和服务能力。
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认真分类梳理,逐一登记建档,及时处置分流、预警报告。全力化解矛盾纠纷,及时把矛盾纠纷调解好,最大限度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人员稳控在当地。加大矛盾纠纷导入处置力度,努力把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认真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工作,实现对矛盾纠纷的及早发现等预测预警处置工作。
加强多元调解衔接机制,不断推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建立以财政支持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加强政策保障力度,大力推广现代化信息技术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运用,满足群众对于便捷、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的新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