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毓琛) 2月23日,自治区民政厅印发《关于建立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工作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建立完善主动发现工作机制,重点聚焦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度残疾人、高龄老年人6类群体。
建立完善主动发现工作机制是帮助申请能力不足困难群众及时获得救助帮扶的现实需要。建立完善主动发现工作机制,重点聚焦6类群体,解决有求助意愿但申请能力不足,对申请流程不知晓的特殊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包括低保边缘人口、因病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等低收入人口。《通知》要求,在构建主动发现工作网络、强化信息化手段应用、加大走访排查工作力度和做好救助热线办理服务4个方面,不断拓展主动发现渠道,明确县(区)民政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工作职责,强调在走访摸排工作中,特别是在发生疫情灾情等重大突发事件期间,乡镇(街道)可根据实际情况联合县(区)民政部门开展集中排查,及时发现生活陷入困境的困难群众。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主动发现报告、社会力量参与救助、主动发现救助回访4个机制,严格执行村(社区)“即发现即报告”,乡镇(街道)执行月报告,有急难情形随时报告,对已办结的主动发现救助案例,县(区)民政部门应按救助案例的30%开展抽查回访,确保办理质量。各级民政部门要从组织领导、工作责任、政策宣传和创新发现方式,层层压实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社会救助主动发现工作责任,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拓展项目类型,不断加大社会救助对象主动发现工作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