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剑波) 2月27日,记者从银川市纪委监委获悉,银川市制定出台了《银川市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协助配合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制度层面推动巡察与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等党内监督、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以及财政、审计、统计等专项监督协作配合,促进巡察监督与各类监督相互贯通。
《办法》明确了纪委监委、统战、政法、编办、统计、信访、网信、督查等13家部门,常态化协作配合开展监督的具体措施。从情况通报、人员选派、沟通协调、成果运用、巡察整改五个方面,巡前、巡中、巡后三个阶段,分别明晰和细化了各部门工作职责。明确了在巡察组需要了解专业性较强和特别紧急问题的情况下,银川市纪委监委对口联系各监督检查室、银川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等20个市直部门,根据职能就重要问题研判、政策适用、信息查询、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凝聚监督合力。各协作部门根据人员模块化配置需要,动态更新选送人员,进入银川市巡察人才库。必要时相关部门或单位在职权范围内,就巡察需要予以协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