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4-0020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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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药品监管守正创新擦亮法治底色

(上接01版)

持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购置配发行政执法记录仪30部,执法终端62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率达100%。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药品监管依法行政体系。

“放管服减费增效”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启元药业是我区药品生产企业中的龙头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在我区“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在原有基础上降低50%”的政策红利下,节省产品注册费用95.5万元。据统计,自2020年1月1日我区实行该项政策红利3年来,累计减免企业产品注册收费248.4万元。

“放管服”改革的持续推进,药品监管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法治政府创建的足音铿锵: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推行“清单式”管理、“一站式”服务,将执业药师注册等42个常办事项上线“我的宁夏”政务APP场景,目前区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率达到90%以上;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开辟“绿色通道”、采取“容缺办理”等形式,最短时间内为全区4家企业6个产品办理产品注册和生产许可手续;历时4年,集中打造集行政审批、日常监管和检验检测等九大功能于一体的宁夏药品智慧监管平台,实施“阳光药店”工程,全区“阳光药店”覆盖率达到92.5%,疫苗追溯系统与自治区卫健委有关系统实现组网,地产中药饮片可追溯系统与阿里云“码上放心”平台实现对接,智慧药监模式进入新时代;联合自治区发改委印发《宁夏药品生产经营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开启宁夏药品信用监管新模式。截至2022年底,全区共建立“两品一械”企业药品安全电子信用档案4829份,建档率达87.2%,372家企业因违法违规受到信用记分,信用等级评定率100%。

“宽严相济”

执法力度与温度并存

2021年10月,自治区药监局向平罗县市场监管局提供线索:平罗县某医院未充分履行进货相关手续,导致相关药品无法溯源。经查证,该院2020年9月至2021年8月期间购进的货值48万多元中药饮片不能提供合法来源。平罗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处以没收违法购进的中药饮片、没收违法所得472329.77元、罚款967323.78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先后查处“两品一械”行政违法案件775起,办理区外协查线索22件;先后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刑线索12条,向卫健、医保等部门移交线索11条,全区查办涉药违法案件数量实现3年连增。自治区药监局开展落实的“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和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分别被评为2020年、2022年全区“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全区药品安全群众满意度逐年递增,未发生重大行政决策失误,无行政复议案件。我区出台《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责任约谈办法》,先后约谈生产经营企业20家次,按照“首违不罚”原则对4家企业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包容审慎的执法新模式正在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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