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玉康果蔬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桂东与你单位支付劳动报酬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吴劳人仲字(2022)314号仲裁裁决书,裁决主要内容:由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资60000元,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50000元, 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5000元,以上合计115000元,于本裁决书生效后15日内付清。请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未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联系电话:0953-2272186
吴忠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