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1日起,银川市上前城地区检察院开展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又犯罪案件立案监督专项活动,依法打击又犯罪行为,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
该院重点对宁夏银川监狱、宁夏女子监狱、银川市看守所被监管人员又犯罪案件开展为期7个月的立案监督。将采取实地走访、座谈交流、梳理台账等方式,向监管场所、派驻检察室人员深入了解被监管人行政处罚、计分考核以及违反监规等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重点对多次严重违纪、被关禁闭和保外就医的被监管人逐人建立监督台账,梳理案件线索。把当事人控告申诉、上级检察院转办交办案件作为线索来源,加大监督检察力度。在全面准确摸排案件线索的基础上,对发现的立案监督线索,坚持书面审查和依职权调查相结合,认真调查核实,充分听取相关人员的陈述及侦查部门不予立案的理由,固定证据材料,提高立案监督的精准性。对于发现的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案件线索,检察院将要求监管场所相关侦查部门提供案件基础数据,建立案件台账,实时了解侦查进度,督促加快办案进度,避免案件久侦不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