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4-0020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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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郑鹏、阮静静:

依据大武口区人民法院作出(2015)石大执字第116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你们所有的位于石嘴山市大武口区贺兰山南路石嘴山·恒大绿洲13幢1903号房屋所有权自本裁定生效之日起转移给张天巨。现张天巨决定收回房屋,限你们收到此公告五日内搬离屋内物品,并将使用房屋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使用费、采暖费全部清偿完毕,逾期张天巨将采取法律措施予以解决,届时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你们承担。特此声明。

张天巨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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