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李姗 袁晨) 近日,贺兰县法院法官应贺兰县司法局邀请,为人民调解员作专题授课,提升人民调解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法官从民法典合同编入手,详细阐释了合同编中预约合同、电子合同的相关规定、选择之债、按份责任、连带责任、情势变更原则等十五个亮点。并结合自身承办的案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解读物业服务合同的定义、内容、形式和效力,着重讲解业主及物业服务人的合同义务。
春季开学后,贺兰县法院集中开展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活动,为贺兰县四小、立岗小学等辖区中小学校的同学们送去量身定制的“法治大餐”。
法治副校长结合同学们的身心特点和需要,通过视频、图文、互动等形式,以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为切入点,从拒绝校园欺凌、文明绿色上网、预防网络诈骗等方面入手,以案说法、以法论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与未成年人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叮嘱同学们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自觉抵制不良行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远离违法犯罪。
法治副校长还利用学生上下学期间在校门口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同时,与学校协调联动,将未成年人保护、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扫黑除恶等宣传材料送进校园,由学校组织播放,扩大宣传范围。
近年来,贺兰县法院走出法院,深入企事业单位、校园、村镇集市开展普法宣传,指导群众学会运用法治的方式规划自己的工作和生活,更好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该院积极探索符合新时代未成年人法治需求与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的法治教育,持续做优法治副校长工作,将司法保护融入学校保护,积极通过“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常态化开展“法治课堂”“模拟法庭”等活动,不断加大对未成年人普法宣传力度,用法治的阳光呵护未成年人茁壮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