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首席记者 马涛) 3月16日,宁夏首个生态环境保护司法教育与宣传基地在吴忠市利通区古城镇正式启用,成为宁夏法院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前沿阵地,突出了集中管辖区域的地域特色和保护重点,凸显了修复、教育与宣传的实践内涵,对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扩大生态环境法治宣传将发挥重要作用。
基地围绕生态修复示范、警示教育实践、司法宣传引导等功能,集中展示和宣传黄河流域保护法律法规及宁夏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引导群众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新理念,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社会共治大格局,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提供更加生动的实践形式和更加丰富的内容载体。
据了解,自2021年银川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一审环境资源案件以来,宁夏法院坚持守正创新,牵头会同自治区检察院、公安厅签署《环资刑事案件集中管辖的意见》,依法规范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办理程序,建立立、审、执联络协调机制。会同生态环境厅等12家单位制定黄河(宁夏段)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6个行动方案,与自然资源厅等部门联合出台《自然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关于建立部门间联合打击破坏自然资源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的意见》,有效整合了环境执法、司法力量,统一了执法司法尺度,让依法保护环境的拳头攥得更紧、更加有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