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建兴 通讯员 李冉) 今年以来,平罗县公安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按照“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目标,主动担当作为,全力为群众服务办事、为企业纾困解难,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为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公安力量。
该局按照“一企一警”任务要求,制定出台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措施,抓紧抓实“项目警长制”和“企业警长制”。建立局领导、所队长、社区民警服务企业联系制度,落实“三个一”举措,即每月深入企业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召开一次座谈会、召开一次问题分析会,努力解决相关问题、及时回应企业诉求,截至目前,共走访178次,收集问题5条,均已妥善解决。在大型企业、重点工程等周边设立警务室,由辖区派出所第一时间处置各类治安问题和突发事件,共实施“项目警长制”24家、“企业警长制”9家,制作警长制公示牌24个。
对所有公安政务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进一步优化涉企户籍、道路交通和出入境等管理服务领域“绿色通道”,努力为企业群众提供便利服务,方便企业和群众“进一扇门、办所有事”,共认领政务服务事项18项,受理办结179件网上件,办结率100%。创新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动态开展土地征用、劳资纠纷、工伤赔偿纠纷等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协同有关职能部门合力做好预防化解工作,帮助解决企业利益诉求23个,化解涉企矛盾纠纷78起,处置工亡事件3起。结合“雪亮工程”建设,帮助企业完善安防设施、健全保卫制度、培训治保人员、开展防范教育和应急演练等,提升企业安全防范能力。在案件高发时段加强路面巡逻,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治安环境。结合“护航行动”等专项工作,严厉打击直接侵害企业合法权益和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经济犯罪,建立破案追赃同步机制,落实快速冻结等措施,最大限度帮助企业减损止跌,受理涉企案件13起,立案7起,采取强制措施24人。加强对破坏市场秩序的新类型、新形态犯罪研究,突出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保护和招投标秩序维护,依法重拳打击、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破获串通招投标等案件6起,移送司法检察机关8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从严打击行霸、市霸以及实施高利放贷、聚众滋扰等活动的黑恶势力,快查快处针对企业的恶性刑事犯罪。
深入开展“净网”行动,及时发现、依法处置事关本地企业及其高管人员的网络谣言及敲诈勒索活动。平等保护民营经济主体产权,对企业发生违法行为的,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依法可处罚可不处罚的,不予处罚;对涉及企业负责人违法犯罪的案件,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尽量不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对涉案企业依法慎用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性措施;对企业反映的应予立案而未予立案或不应立案而立案的投诉、复议复核等事项,加快办理进度,及时反馈结果。
深入践行“小案快侦”等机制,在不降低证据要求和证明标准的同时,尽可能提高办案效率,加快办案进度,缩短办案周期,做到既依法惩治犯罪,又减少和避免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深化巩固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入开展涉企执法监督,通过以案示警、警示教育等方式,筑牢民警思想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