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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检察院打造刑事和解一体化处理模式

2022年至今促成刑事和解案件30件

本报讯 (记者 张建兴 通讯员 马艳 王钰) “我们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通过多项举措打造刑事和解一体化处理模式,2022年至今,共促成因民间纠纷引起的刑事和解案件30件,收效喜人。”3月20日,石嘴山市惠农区检察院第二部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该负责人介绍,刑事案件受理后,在承办检察官认真查阅案卷、审查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对可能达成刑事和解的案件,及时启动刑事和解程序,为双方当事人架起协商沟通的桥梁,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等向当事人予以宣读并进行解释说明,以促成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和解。在刑事和解过程中,本着“主持不主导、介入不干预”的原则,充分维护双方合法权利,充分发挥检调对接职能,主动邀请人民调解组织促成刑事和解,推动双方当事人沟通协商,确保双方和解的自愿性和公平性。

该院第二检察部在办理马某故意伤害案中,犯罪嫌疑人马某因农田淌水问题与邻居马某某发生口角,继而打了其一拳造成轻伤二级的危害后果。承办检察官仔细审查后,认为该案当事双方系邻居关系,嫌疑人系初犯,若能依法和解,能更好地促使双方解开心结,维护和睦的邻里关系。为此,检察官联系司法所为双方搭建和解平台,依托人民调解委员会,与村委会主任、人民调解员一起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协议。

2022年初,惠农区检察院受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余某某因管道漏水需要维修,要求物业工作人员关闭总阀门时,与物业工作人员何某某发生口角,继而发生撕扯,余某某将何某某推到致其头部触地,造成其轻伤的危害后果。承办检察官受理该案后,认真审查了案件证据,在全面分析案情和了解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后,认为犯罪嫌疑人余某某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在被害人受伤后主动垫付部分医疗费用,并通过社区居干了解到犯罪嫌疑人余某某一贯表现良好,该案存在和解基础。于是便对余某某和何某某从法、理、情等角度进行释法说理,最终双方达成和解。鉴于上述两起案件系偶发矛盾引起,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悔罪,且达成刑事和解协议,检察机关最终对上述两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近年来,该院在案件事实清楚、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达成刑事和解的基础上,对民间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意见,并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听证员等参与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确保不起诉裁量权在阳光下运行,通过听证会把“法”说透、把“理”说透,“零距离”以案释法,达到普法教育良好效果。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落实刑事和解司法政策,不断提高依法适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以公正取信于民、以真情温暖人心,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积极践行双赢多赢共赢司法理念,建立健全诉讼监督协作机制,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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