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建兴 通讯员 李海明) 近日,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检察院与大武口区林长办公室就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召开联席会议,合力开展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更好服务保障大武口区生态文明建设。
会上通报了大武口区检察院近5年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办案数据及工作开展情况,介绍了大武口区林长制的设立、运行、工作开展及大武口区林业草原分布情况并作了经验交流,签署了《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
《意见》明确,设立大武口区“林长+检察长”工作组织体系,建立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线索移送抄送、联合检查调查、咨询协助、联合培训等机制,确定工作联系对接部门负责各项机制的落地落实。逐步形成责任明晰、运转有序、执法有力、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林草工作秩序。要充分发挥林长办、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职能优势,实现业务监督、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检察监督有机衔接,加大森林草原资源保护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和打击力度,强化林长制工作抓手,聚力提升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管理法治化水平。要大力宣传“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落实情况和工作成效,着力营造保护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良好氛围。
大武口区自然资源局局长表示,林长办、自然资源局将以此次《意见》会签为契机,加强与检察院在线索移送、信息互通、案件会商、联合调查等方面的工作衔接,加大自然资源领域执法和监管力度,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监督,支持配合检察工作,助推“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落地见效,确保自然资源保护工作行稳致远。
大武口区检察院检察长表示,今后将同向发力,发挥“林长+检察长”1+1>2的叠加效应,在生态资源保护领域取得更大成效;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提升履职能力,与行政机关形成工作合力;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生态资源领域突出问题,推动形成检察机关全面参与、责任部门协调联动的自然资源保护发展新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