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邓阳) 彭阳县检察院立足自身实际,对标最高人民检察院“考实、评准、用好”要求,实时优化考核方法,动态调整考评指标,持续推进检察人员全员、全面、全时考核管理体系建立完善,激励广大干警担当作为、创先晋位,助推新时代彭阳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检察人员考核工作指引》《宁夏检察机关检察人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以思想引领为先导,夯实考核工作基础,不断更新考核理念,正确认识考核工作的意义。对考核对象做好思想动员,全面提升考核执行力,树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导向,促进干警良性竞争、主动担责,形成你追我赶、奋力争先的工作氛围。
制定《彭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陆续修订细化《彭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标和计分规则》《彭阳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彭阳县人民检察院绩效考核奖金分配办法》等各类考核方案,不断优化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标,细化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业绩考核办法,实现了全员、全面、全时考核。
根据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特点,按照政治素质和业务深度融合的要求,分别设立不同考核内容,从质量、效率、效果等方面重点评价检察人员的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同时,运用谈心谈话、民主测评、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方法,在量化考核的基础上,对检察人员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履职能力、精神状态、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赋分,建立以月、季度、半年、年度为时间节点的实时动态考核管理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坚持把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分配、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