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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守护“生态绿”

本报讯 (首席记者 王潇翊) 不久前,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检察院发挥“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办理了一起发生在植物园村附近桑园沟内国家“三有”保护动物苍鹭死亡的公益诉讼案件。

这是银川市检察机关落实“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生动实践。今年3月10日,银川市人民检察院与银川市林长办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林业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实施方案》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和林长办公室要畅通信息共享渠道,确定联络人,适时召开联席会议,林长办公室及协作部门在林草领域执法工作中发现可能属于公益诉讼案件的问题线索,及时向检察机关移送;向公安机关移送涉林草领域的刑事犯罪案件线索时,同时抄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涉林草领域违法问题线索需要行政监管或者开展生态损害赔偿的,及时向林长办公室移送。检察机关对林长制协作部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及时进行公益诉讼调查,林长办公室、有关协作部门为检察机关调查取证、鉴定评估等提供调阅、复制执法卷宗、出具专家意见等必要的专业支持、技术协助和工作配合。双方持续深化林长与检察长协作联动机制,强化行政执法和检察职能对接,实现重点工作协同推进、重大案件协同督导。

银川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银川市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化落实“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强化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推动形成检察监督和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林业生态保护新格局,持续加大办案力度,加强生态环境修复,保护生物多样性,探索建立林地资源保护公益监督模型,为数字检察、大数据赋能提供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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