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宁0106执6999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宁夏悦海国际投资建设集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宁夏溢尚美美容养生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宁夏溢尚美美容养生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路南侧鑫业大厦六层。
法定代表人:王美华,系该公司经理。
执行案号:(2021)宁0106执6999号
执行依据:(2021)宁0106民初11372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标的:60323.71元(含执行费793元,暂不含利息、迟延履行利息)。
悬赏线索:被执行人宁夏溢尚美美容养生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美华的下落,以及被执行人宁夏溢尚美美容养生管理有限公司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宁夏溢尚美美容养生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美华的下落,并协助本院控制住王美华,给予奖励1000元;找到被执行人宁夏溢尚美美容养生管理有限公司名下可供执行财产线索,按照已到账金额的10%奖励举报人。
悬赏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
本院郑重承诺,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举报电话:0951-4017189
联系人:杨毅
举报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执行局302办公室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2023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