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4-0020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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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宁0104民初10483号

李辉:

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支行与被告中扶宏业(宁夏)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曹悦、党俊翔、张洪生及第三人李辉、王维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22)宁0104民初10483号民事判决,判令:一、被告中扶宏业(宁夏)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支行借款本金475万元,支付利息158408.82元(截至2022年6月12日),并持续支付自2022年6月13日至实际还款之日止的利息(利率按上述《金融借款借款合同》的约定执行);二、驳回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支行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6067元、公告费300元,由被告中扶宏业(宁夏)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宁0104民初104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1105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虎天明:

本院受理的原告马小艳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宁0104民初1106号民事判决。依法判令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马小艳返还定金2400元,支付赔偿款600元,合计3000元,并由你承担案件受理费及公告费350元。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713室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银川市兴庆区聚美阁婚庆礼仪服务中心:

本院受理的原告慕广平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宁0104民初1177号民事判决。依法判令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慕广平退还服务费用3000元,并按年利率3.7%支付自2022年8月11日至服务费用全部退还之日止的利息,并向原告慕广平支付精神损害赔偿8000元,由你承担案件受理费及公告费520元。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713室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2023)宁0104民初523号

银川嵩能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薛金芝与被告银川嵩能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23)宁0104民初523号民事判决,判决:被告银川嵩能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薛金芝劳务费22700元。案件受理费10元,公告费300元,合计310元,由被告银川嵩能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负担。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判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月牙湖法庭(1115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2023)宁0104民初391号

王建国:

原告张明与被告王建国、王晓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已依法作出(2023)宁0104民初391号民事判决,判决:一、被告王建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张明偿还借款71万元,支付2022年11月12日之前的利息401477元,并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71万元自2022年11月13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止的利息;二、被告王晓东对被告王建国上述借款本金中的61万元及相应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王建国追偿;三、驳回原告张明的其他诉讼请求。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104民初39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1107室)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2023)宁0104民初3378号

谭锐:

本院受理原告马荣与被告谭锐离婚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原、被告离婚;2.判令婚生女谭文涵(2012年8月21日出生)、婚生子谭文羿(2019年5月29日出生)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因以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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