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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法院追赔款帮立案服务于民

本报记者 王潇翊 通讯员 李鹏

近日,灵武市法院执行干警在宁东管委会相关部门的协助下,为劳务受伤者王某追回全部赔偿款11万元。

2022年7月,家住中卫的王某到灵武市宁东镇某工地打工,工作过程中不慎受伤造成残疾。经法院调解,包工头刘某同意支付各项赔偿款11万元,但约定的履行日期届满后,刘某却突然下落不明。王某多次联系刘某未果,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刘某依然下落难寻,且经查询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发现,刘某施工的工程隶属于山东某公司,按规定该公司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于是便向该公司邮寄送达了执行裁定书和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收到裁定书后,山东某公司提出执行异议,表示该工地部分项目转包给了河北某公司,刘某与山东某公司没有关系。随后,执行法官又向河北某公司邮寄相关执行法律文书,但无人签收退回,案件陷入僵局。

面对这一情况,执行法官继续深挖线索,了解到刘某在河北某公司有未结的工程款,于是邀请宁东管委会法律顾问对案件执行提供协助,共同劝导河北某公司履行社会责任协助执行。在各方努力下,河北某公司按照相关要求向法院履行了刘某部分到期债权,王某拿到了11万元赔偿款。

“真的太谢谢了,你们的热心服务解决了我的燃眉之急。”近日,腿脚不便的当事人吴某将一面写有“严格执法 热情服务”的锦旗送到灵武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手中,向她们表达谢意。

3月初,残疾人吴某因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到灵武市法院立案,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审查时发现吴某提交的资料因缺乏相关证据达不到立案要求,耐心告知其先补充证据材料。吴某表示其有关键性录音资料,但因腿脚不便且只有小学文化水平,将录音转化为文字材料存在困难。热心的工作人员主动提出帮助吴某。

当时已临近下班,工作人员一字一句反复聆听吴某提供的录音,并认真记录。近20分钟的录音,耗时近一个小时才整理成功。工作人员对吴某的证据材料进行梳理汇总,确保证据充足,随后为其当场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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