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首席记者 王潇翊) 男子王某帮朋友搬家时,将朋友口袋里的1万元偷走。日前,经银川市金凤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金凤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王某和李某是朋友。今年1月8日17时许,李某找来王某,付费让其帮忙搬家。搬家时,王某发现李某卧室衣架挂着的外套口袋内装了一捆面值100元的现金(后经查验共计1万元),他便动了心,将这笔现金盗走,藏匿在自己货车的主驾驶坐垫下面。搬家完毕,李某准备给房东付费时,发现口袋里的钱不翼而飞,立即报警。而王某在李某报案后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与众人一起寻找。很快,有人就在王某货车坐垫下找到了丢失的现金。见事情败露,王某便承认了自己的盗窃行为。此时民警也赶至现场将王某抓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