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陈世伟) 3月29日,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高速交警十六大队民警开展现场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时,查处一起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当日16时许,民警在隆德收费站执勤时注意到,一辆轻型货车在站前广场停车后,驾驶室走下2名男子,相互交换位置后准备驶入高速公路。民警立即上前拦停询问,2人支支吾吾说:“没啥,好着呢。”民警出示执法记录仪的证据后,2人才如实交代:罗某驾驶该车行驶到这附近时,发现前方有交警查车,因没有驾驶证怕被处罚,便将车交由已取得驾驶证的余某驾驶。民警对2人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并依法对罗某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
交警提示:无证驾驶的人未经过正规的培训和考试,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以及基本的驾驶技能,一旦遇到突发情况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也拒绝理赔,为了自己与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切勿知法犯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