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马爱霞) “感谢检察机关,在孩子陷入生活困难、求学困难的时候,给予我们关怀和帮助,我一定好好抚养孩子,让孩子好好学习健康成长。”近日,接受泾源县检察院司法救助的禹某某感激地说。
泾源检察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发现一条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经进村入户实地调查核实,未成年人小欣、小民父母于2020年离婚后由其父亲抚养,其父亲再婚后长年在外务工,其母亲无力承担两个孩子的抚养费,小欣、小民跟随其爷爷奶奶共同生活,生活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该院依职权快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仅用9天时间完成司法救助材料的收集和调查核实工作,依照相关规定,及时为未成人小欣、小民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24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