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秀丽) 近日,自治区司法厅联合相关单位召开企业座谈会,征求对《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和立法建议。
“希望在地方立法中,能够明确鼓励和支持新能源车发展,加大新能源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倡导公众绿色、低碳出行。”企业代表在座谈会上说。会上,企业代表结合企业实际对《条例(草案)》相关条款提出修改建议,并就企业在清洁运输、柴油货车治理、机动车检验维修、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提出可参考的立法建议。同时,对企业存在的困难、遇到的问题等与调研组进行深入交流。
自治区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打赢蓝天保卫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事关人民健康福祉,企业既是参与者,也是监督者。此次座谈会为进一步完善《条例(草案)》提供了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意见建议,为破解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监管难题开拓了思路。自治区司法厅将认真总结、梳理企业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并尽可能吸收到《条例(草案)》中来,让这部地方性法规能够听民意、汇民智、聚民力,争取成为务实管用的良法。
《条例(草案)》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政府确定的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中的地方性法规项目,旨在防治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为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打造绿色生态宝地,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提供立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