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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派行政争议案件19件 成功化解11件

大武口法院多措提升行政争议化解实效

本报记者 张建兴 通讯员 崔相如

2022年以来,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法院联合多个部门,运用“1+1+N”联动模式,在诉前、诉中、诉后关键点,全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切实提升化解实效。

该院共向石嘴山市三县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委派行政争议案件19件,成功化解11件;2022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提升至97.5%;今年第一季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提升至100%。全市行政应诉案件存在的行政应诉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较低、行政败诉率较高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治,行政应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初见成效。

3月22日,平罗县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接到大武口区法院行政庭委派案件后,迅速组织召开行政争议案件化解协调会,化解高某、赵某、尤某与平罗县红崖子乡政府关于土地征收补偿的行政纠纷。会上,与会各方对3起土地征收补偿案件进行了讨论,法院释明了行政争议案件涉及的实体权利与程序性问题,红崖子乡政府与三原告就诉求、答复期限等问题进行了协商,检察院监督案件化解全过程。各方坚持问题导向,通过释法说理、答疑解惑,以情、以理沟通,将实质性争议差距逐步缩小,最终促成政府与被征收人达成一致意见,3起土地征收补偿案件被成功化解。

石嘴山市三县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均设有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法律援助等窗口,由专职律师、法官、检察官、人民调解员、援助工作人员等坐班,采用“统一受理、联调联动、多元化解”运行模式,推动行政案件由个案调解、事后化解向前端治理、源头预防转变,着力构建“党委领导、府院共建、部门配合、各调解组织参与”的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工作格局。

集中管辖全市行政诉讼案件的大武口区法院,在立案前对每件行政诉讼进行诉前调解,针对被诉行政行为有瑕疵或行政机关能主动自我纠错的,交由行政机关在立案审查期限内组织协调或自我纠错,原告申请撤回起诉25件,避免了当事人诉累。

大武口区法院大力实施“六项能力水平提升工程”,发挥“五心”学院基层治理教育实践基地和陈美荣法官的示范引领作用,举办专题讲座30余场次,引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联合大武口区政府、检察院印发《大武口区关于依法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方案》,建立法院主动协调、司法行政机关协同配合、行政机关积极参与、检察机关依法监督的机制,健全行政争议联席会、研讨会、总结会等常态化会议制度,着力打造“力量联合、数据联通、风险联控、社会联治”的府院联动新格局。采用“圆桌审判”方式审理行政案件,拉近官民之间的距离,对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改变书面审查方式,实行听证机制,消除当事人抵触情绪,调解行政案件18件,协调撤诉率达到35.13%。

建立纠错通报制度,政府、法院、检察院定期通报行政机关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等情况。2020年审结的宁夏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针对行政诉讼中可化解的案件,采取“一案一方案、一案三跟进”措施,以行政争议化解邀请函的形式,邀请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参与化解,已化解基本养老保险资格认定、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行政协议等疑难复杂案件12件。

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登记制度,随案发放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对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在庭审前进行实名登记,并定期向辖区司法行政机关反馈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对负责人长期不出庭应诉的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告官不见官”现象得到根本扭转,促进行政诉讼调撤率同比提升10%。

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人民陪审员参与行政一审案件审理率达到100%,通过人民陪审员讲情理与法官讲法理相结合,提升行政争议化解成功率。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和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向行政机关提出改进意见和司法建议31份,帮助行政机关完善行政管理措施制度。

全面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强化“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合力,为符合条件的案件当事人救助186万元。开展“送法进机关”法治讲座、普法宣传等活动16次,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300余人次旁听庭审20场,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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