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炳宇 通讯员 唐丽华) 近日,吴忠市利通区发生一起事故,双方都是外卖配送员,而造成事故的原因一个是“抢单”,另一个是“抢时间”。
当日20时30分,饿了么外卖配送员马某发驾驶二轮电动车,沿吴灵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利通街与吴灵路路口向东150米处时,与同向前方行驶的美团外卖配送员马某军驾驶的二轮电动车相撞,造成马某发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了解,马某军在行驶途中为了抢单,突然刹车看手机;而马某发为了赶时间配送,发现前方刹车时已来不及停止,造成了此次交通事故的发生。
交警调查认定,马某发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马某军在此事故中无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