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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通法院“法院+金融”调解消费纠纷25件

本报讯 (通讯员 郭小娟 岳婧) “原本要通过强制执行措施才有可能追回的40多万元贷款,没想到还没到诉讼程序就能一次性全部履行。”近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吴忠市利通区支行工作人员说。今年3月,吴忠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并当场履行,这也是该调解中心高效处置金融消费纠纷的一个缩影。

2021年7月23日,被告马某以手机及手机配件销售投入为由向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吴忠市利通区支行申请授信额度45万元的借款,双方签订《小额贷款最高额抵押合同》《小额贷款额度借款合同》,后被告未按合同约定还本付息,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未能按约定偿还借款本息,发生逾期。银行多次催收未果,将被告马某起诉利通区法院。经审查,该案虽涉案金额较大,但是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案情简单清晰,立案庭工作人员遂将案件委派至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员认为,该借款纠纷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不存在争议,便劝解双方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互谅互让。最终,经过调解,被告同意当场履行贷款本息。

下一步,利通法院将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探索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新思路,推动形成多主体参与、多领域汇集的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以强化司法与金融的合作为发力点,努力打造金融消费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共治”长效机制,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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