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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区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优化营商环境——

餐厅日均进账万元 不还3.4万元调料款

4月21日,法官查看被执行人经营的餐厅账目。

本报记者 刘炳宇 文/图

4月21日9时,蒙蒙细雨中,银川市金凤区法院“优化营商环境 护航企业发展”集中执行行动拉开序幕。随着该院执行局局长杨天成一声令下,6辆警车、30余名执行干警兵分多路,火速赶往各个执行现场。宁夏政法、宁夏法治报新媒体平台对此次行动进行全程直播。

“活水养鱼”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

10时10分,执行一组来到宁夏某建设有限公司,该公司欠付宁夏某材料有限公司材料款8.6万余元,经法院判决后仍未履行义务。见到执行干警,宁夏某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诉说了企业经营中的困难:“法官,我们不是不支付欠款,实在是公司经营出现了困难。不过,最近我们有一个项目,能回不少钱,等钱一到账我们立刻还款。”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执行法官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后,在不影响被执行人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对其财务室进行查封,并将持续关注该企业经营情况,采取“活水养鱼”的方法,让被执行人公司正常运转,盈利后及时实现申请执行人债权。

现场执行货款为小微企业纾困

10时30分,执行一组来到金凤区某餐厅。该餐厅拖欠个体户李某调味品货款3.4万元长达4年时间,李某多次向餐厅经营者讨要,对方始终以各种理由拖延,造成李某资金流转困难,生意一度陷入困顿。李某将餐厅经营者杨某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杨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李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马昊多次联系杨某支付货款,但其一直推脱不予履行。

记者注意到,该餐厅位于主街道,上下三层,一层为散座,二、三层有多个独立包间,约有员工10名,是一家规模较大的餐饮店,在辖区也有一定知名度。执行现场,执行人员并未找到经营者杨某,通过电话联系,杨某表示自己正在附近市场采购调味品。马昊向杨某释明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要求其赶紧回店里配合执行。杨某表面答应,几分钟后又打来电话,称愿意还款,希望能宽限一段时间。马昊要求对方先回店里,和执行人员商量还款事宜。然而10分钟过去了,对方依然没有现身。(下转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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