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首席记者 马涛
“马锡五审判方式”是我党在抗日战争时期司法实践中形成的以“注重调查研究、方便群众诉讼、就地解决纠纷”为主要内容的司法理念和审判方式。“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关键词。二者一脉相承,新时代“枫桥经验”赋予“马锡五审判方式”更宽广的内涵。
近年来,宁夏法院深刻领会“枫桥经验”精髓,提出创建“塞上枫桥人民法庭”的目标并强力推进,使人民法庭更好地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切实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就地化解、及时化解,取得了积极成效。
集合力,解纠纷于萌芽
“法官你给评评理,他俩有什么理由不操心老母亲的生活起居?”在彭阳县草庙乡法官联系点,马某和2个兄弟因赡养母亲问题吵得不可开交,声称要将二人告上法庭。一旁的轮椅上,老人含泪看着兄弟三人上演赡养闹剧,心里五味杂陈。
见此情形,彭阳县法院草庙法庭驻点法官立即联系乡镇综治中心,与派出所、司法所负责人共同调处这起矛盾纠纷。在多方释法讲情下,三兄弟最终认识到错误并握手言和,表示愿意共同赡养老人。
草庙法庭立足职能定位,主动延伸司法服务,依托法官联系点,下沉司法资源,全面对接基层网格,将“诉源治理”与“多元解纷”相结合,形成多方参与、多元共治、多点联动的诉前调解机制。2022年,该法庭参加联席会议24次,参与矛盾纠纷化解31次,指导人民调解8次,新收案件较上年下降15.2%,诉源治理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2023年被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命名为全区第三批“塞上枫桥人民法庭”。
自治区高院2021年提出创造富有宁夏特色、体现时代特征、满足群众需要、彰显制度优势的司法品牌,力争通过3到5年时间将全部基层法庭创建成为“塞上枫桥人民法庭”。目前已完成三批“塞上枫桥人民法庭”的评选和命名工作。
抓前端,止纠纷于未发
菌菇产业是永宁县闽宁镇的头号致富产业,保障菌菇企业合法权益、助力企业健康发展是永宁县法院闽宁法庭的一项重点工作。2020年底,福建某企业投资生产菌菇菌棒,由于资金链断裂,进厂务工的村民直到2021年6月都没有拿到劳务费。闽宁法庭接到案件后,多方联系企业负责人了解情况,经过多次调解,35位村民顺利拿到自己的劳务费。(下转0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