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魏明) “法院解决了我们村10多年的难题,感谢法官帮忙维权。”青铜峡市某村村委会负责人说。4月16日,青铜峡市法院执行局与大坝法庭通力协作,为某村村委会执行回土地230亩,保障了春耕生产,顺利执结四案,化解了村民与村委会长达10多年的矛盾。
2003年,案件申请执行人某村村委会与被执行人王某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约定王某承包村集体所有土地230亩,租赁期限15年,后双方又签订续包协议。租赁合同到期后,王某未按约定返还土地,村委会起诉至法院。经青铜峡市法院审理,认定双方的土地续包协议无效,判决王某返还村委会土地230亩,并赔偿村委会土地经营损失32.2万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未在指定期限内履行返还土地和赔偿损失的义务,村委会遂申请强制执行。
正值春播时节,执行法官考虑到如不尽快执行,将影响案涉土地耕种,遂第一时间向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限期履行通知书并张贴腾退公告,后多次实地调查,又组织双方当事人就腾退土地事项进行沟通。王某态度坚决,提出村委会应当补偿其承租案涉土地的投入和开垦费用,并返还其借款,若村委会不给付以上费用,其拒绝返还。春耕时节不等人,面对案件执行困境,执行法官积极与原审判人员沟通,深入剖析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症结,同时发现王某与该村村委会在青铜峡法院大坝法庭有3起民间借贷和买卖合同纠纷案均已审结,村委会应支付王某各项费用10万余元。
执行法官一边耐心做王某的思想工作,向其讲明如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拒不返还案涉土地,势必导致土地错过春耕造成损失,对双方都不利;一边配合法庭就王某与村委会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等案,循循善诱、耐心疏导,分别做两方工作,最终王某表示愿意配合法院腾退土地,村委会也答应支付王某部分钱款,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王某于10日内返还案涉土地230亩,村委会一次性支付王某现金13万元,双方所涉案件全部结案。协议达成后,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王某依约将230亩土地腾退返还至村委会,村委会也及时将13万元现金支付给王某。
“一盘棋”谋划,“一条心”攻坚,审判执行无缝衔接,办案法官相互配合,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的良好社会效果。

